根据《教育部关干印发<教育系统事故灾难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三个专项预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快速、有序、准确应对和处置学校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维护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及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此预案。
一、统一认识、抓好基础工作
全院师生要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责任感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要警钟长鸣,始终把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首位,以防为主,防控结合;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动态;要建立健维护校园稳定和安全的队伍和处理机制,及时、迅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主要是指突然发生并严重危及学院财产安全、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校园秩序和公共安全,需要学院及有关部门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加以处理的事件。如重大的自然灾害事故,校园发生的群打群殴、暴力伤害等恶性刑事案件,群体性中毒事件,群体性传染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交通事故、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课等危及校园稳定的事件,以及学生自杀、自残、自虐、离校出走、失踪、溺水死亡等事件。
三、学院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机构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公司党委书记、经理
副组长:公司党委副书记、副经理
组 员:学工办主任及全体辅导员
四、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
(一)加强信息工作
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部门、院内信息网络的作用,广泛收集与突发事件有关的信息。突发事件的发生,除特殊情况外,通常都有隐患、苗头、发展、爆发几个阶段,为了及时发现可能酿成突发事件的隐患,把握苗头的初起阶段信息十分关键。通过有效的工作,可以消除隐患和苗头,避免事态的恶化,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因此,院内党组织、行政部门负责同志需要充分认识到信息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各种渠道有针对性地去收集信息,对不稳定的隐患和苗头,能够解决和处理的,应当尽快去解决处理。有重大隐患、苗头的,应当及时上报,坚决不能迟报、误报或瞒报。院突发事件信息工作办公室需将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的各种信息及时整理、归纳,上报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处。
(二)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准备工作
突发事件往往来的突然,造成的损失和后果都是相当大的,必须做好相应的物资、资金储备。院保卫心育部应当积极落实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的准备工作;学院应拿出一定资金作为突发事件应急储备金,以备应急及善后之用。
(三)落实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责任和措施
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狠抓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安排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并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不断地加以完善。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四)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
确保在处理突发事件预防,保证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等方面所必要的经费。
五、发生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一)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院内一旦有某部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时,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组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院保卫心育部应当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及时报“119”火警电话并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现场、向消防人员提供相关信息,如水源、消防栓、疏散通道等情况。同时应当尽全力协助消防、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抢救受伤被困人员,指挥校大门和通往火灾现场的来往车辆、制止闲杂人员、车辆进入现场。在大火扑灭之后,需要负责保护现场、防止发生被盗案件;火灾当事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后勤发展集团的主要负责人及水、电具体负责人都要赶到观场,并且按消防、公安部门的要求供水、拉电;校医院主要负责人、相关医护人员也要及时赶赴现场,参与救助和处置伤亡人员的工作。学院应当成立事故调查组和事故善后处理办公室,协助相关部门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并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2.发生有影响的刑事案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若发生有影响的刑事案件(有人员死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案情,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参与并指挥工作。院保卫心育部负责人及成员在及时向“110”、“120”急救中心报警的同时,也需立即赶到现场,根据现场环境及情况及时协助相关部门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现场。如遇犯罪分子正在行凶,要及时果断与其周旋,力图制止其继续行为,避免更大伤亡发生。案发后也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破案件;校医务室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医护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参与救护伤员,妥善安置死亡人员;相关单位领导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开展工作,安排好伤员住院所需的陪护人员,并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案件调查。学校也应成立善后工作办公室,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3.发生有影响的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一旦发生有影响的爆炸事故后,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和火警电话“119”。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120”,并组织有救援能力的人员对受伤者进行现场救护。学校要在爆炸现场周围及时设置隔离带,以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秩序,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和次生事故发生。同时应当切实保护好师生安全,配合有关部门排查受损建筑,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4.发生危险物品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公司要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害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向有关教育和行政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协同政府有关专业部门进行现场检验,查明情况后,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达到控制污染事故蔓延的目的。必要时应当及时组织师生疏散和撤离。危险或危害排除后,要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5.发生群体性事件(罢课、罢餐、罢教、上访、游行)的应急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信息工作办公室要通过网络信息等渠道经常排查学校的不稳定因素,了解掌握新情况、新问题,做好情况梳理和分析,特别是敏感期、政治活动、节庆、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突发事件期间,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局部性问题向全局性问题转化,经济问题向政治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启动应急预案,加强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公司党政领导、学生辅导员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对学生进行教育疏导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恢复正常秩序。对涉及外教或职工的事件,要立即对有关外教和职工采取保护措施,并积极调和矛盾,促进院内和谐稳定。
6.发生建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发生房屋、围墙等建筑物安全事故时,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救援工作,并立即向上级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学校其他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7.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集团发生恶性交通事故时,如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院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有效控制肇事者,寻找证人,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8.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踩踏事故发生后,要迅速拨打“120”、“110”, 抢救受伤人员,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采用一切有效手段将学生尽快疏散到安全地点,禁止无关人员滞留现场,防止有人故意制造恐慌气氛,避免再次发生事故。
在专业医务人员到达之前,学院应指派专人(校医、卫生教师)对伤员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为救治伤者赢得时间。
9.发生群体活动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公司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尽全力减小事故的伤亡和损失。如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求助医院进行伤员抢救工作。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学院主管学生的副书记和辅导员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等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组织外出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时,要做好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措施,完善通讯体系,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学生外出活动要由辅导员带队,并报学校备案。
10.发生考试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试卷启封后,发现试卷科目与本场考试科目不符,或者试卷数量与考场编排不符,或者试卷有缺页、漏印、重影、损坏等情况时,根据实际情况启用、复印备用试卷,并补足考生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同时做好考生安抚工作。考试过程中,如若发现试卷试题出现明显错误,学校应及时通知考场及相关考生;如果有考生在试卷更正前交卷,应在考场记录单上注明该学生为“更正前交卷”字样,并在事后妥善处理。如有考试期间发生考生集体作弊、罢考、闹事、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导致考点秩序混乱、管理失控时,应尽力阻止事态蔓延。安抚考生情绪,积极从内部缓解矛盾。如若事态持续恶化,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同时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不服从劝解的,教务处应终止该场考试,并且阻止涉案人员离开考场,作好详细记录。考试结束后,教务处要做好试卷的保管工作,派专人看守试卷存放地。发生突发事件时,考场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关注事态发展,随时沟通,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引起更大范围的事故。
11.发生有害信息、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加强对不稳定信息及有害信息的监控,做好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时,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严格监控校园网、学生论坛等,防止有害信息传播,避免影响学校稳定。
(二)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如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指挥、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校医院及时进行抢救、医治食物中毒者,同时报有关防疫卫生部门,并迅速开展事故的调查工作,并及时上报至校。校安全工作委员会食品安全小组协同保卫处,立即查封有关餐饮部门的所有剩余食品,为中毒事故原因调查提供物证;有关餐饮部门应当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同时按照学校的指示,做好用餐保障。
2.发生有影响的疫情的应急处置措施
发生疫情时,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指挥校医院严格按照职能部门疫情应急预案程序展开工作,并在上级防疫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参与处置疫情的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启用隔离室,及时隔离疫情嫌疑人员,按要求对有关部位进行消毒;要求保卫处按照封闭管理模式,严格管理好学校大门,对有疫情的宿舍、相关部门实行24小时监管,执勤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有疫情的区城,防止疫情传播;要求后勤部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证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和饮食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全校防疫工作。
发生突发事件时,领导小组要认真贯彻本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制定出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处置突发事件时要机动灵活,视情况随时调整具体工作方案和措施,并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三个专项预案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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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日